本人陈志强,身份证号码:440902199203124818
电话号码15017717717
本人要投诉执行法官骆明科不作为,案号2019粤0902执2095号,原本案件是一位姓赖的法官执行的,后来姓赖的法官调职了,案件移交到骆明科手上,本人从2020年11月份就开始联系骆明科,多次提交财产执行线索、证据等,但是骆明科一次又一次置之不理,从来没有联系过被执行人,2021年11月份本人又提供了财产线索和恢复执行书给骆明科,骆明科以年底任务重不予立案,叫本人2022年1月份再联系他,本人1月份再次联系骆明科,骆明科却叫本人从新到立案庭提交恢复执行书,本人联系了1年半骆明科的心血付诸东海,本人觉得骆明科严重违法违纪,不作为应收到相应的制裁。
随后本人多次拨打12368和12388投诉该法官所做所为,年底不立案,12368给到的回复是无法投诉该法官,叫我拨打12388,12388回复这个不归他们管,无法投诉。最高院明确指示年底不立案,法官不作为都可以拨打12368投诉!为什么在茂名就不可以!茂名的12368和12388可以随意违反最高院指示?还是另有势力在阻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