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银滩一号”小区业主邓女士在茂名网网络问政平台发帖称,她于2012年全款买下了“银滩一号”A栋902房,因这个项目烂尾了11年,幸亏在政府相关部门在多方共同施策和支持下,于去年7月得以重启,她也经法院确认了房产权。她决定要把这套房子出售,因此没有进行网签。今年7月8日,她和家人在房子的阳台和窗户外面挂上了4个售房信息横幅,没想到被售楼工作人员“高妹” 找物业拆掉了,由于“高妹”态度恶劣,导致邓女士焦急上火病倒了。邓女士也和楼盘相关负责人以及开发商沟通过,但没有得到重视,她认为这样做完全损害了业主的正当权益,恳请有关部门介入处理,停止对业主正当权益的继续侵害、赔礼道歉,并赔偿她的损失。
平台记者联系了“银滩一号”项目负责人,他告诉记者,邓女士还没有交齐房款,无权出售房子,而且手续不完整也无法完成交易,需要完善手续后再进行转售,在此其间邓女士也可以找项目管理人协调解决。
随后,记者把该项目负责人的回复转告给了邓女士,她表示,因想出售房子暂时没去收楼,如果收楼会有两笔费用(一、缴纳税费42312元。二、增加缴纳补充购房款23456元,两者合计65767元),这里的“增加缴纳补充购房款”实际上是被迫帮开发商给的。因为原本开发商违约,要赔偿业主违约金的,结果以“开发商破产无力赔钱”为由,不仅要业主放弃开发商的违约赔偿金,还要业主自掏腰包帮开发商给钱重建,因此并不欠开发商一分一厘钱,反而是开发商偷偷拿她的房子抵押给银行,已违约违法了。按理说开发商违约迟交房子,欠业主违约金不给,还要业主帮开发商赞助资金2万多元,这根本说不过去,而且还有收楼的业主反映,说交了税款,交了帮开发商给的增加补充房款,一直都没开发票。此外,“银滩一号”还存在入户门、阳台门都不肯装等问题,她将继续维权,捍卫自己的权益不受损害。
茂名日报社全媒体记者:郑坤慧 朱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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