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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化州市有关部门为何如此对待有功之人?

    the giger
    2024-04-12 16:55:36
    → 快速回复 点击数:4278

     本人陈进祥是化州市播阳镇人, 1984年入伍,1989年退伍,2007 88日经化州市民政局审核认定为参战退役人员,并报省民政厅备案。退役后我先后就职于播阳镇企业办(1990.03-1998.10 宝圩派出所(1998.11-2007.06)和化州市交通局285 线工程指挥部(2007.10-2009.11 ),此期问无合同、无编制。200911月,我到化州市环卫处(即现在的化州市容卫生事务中心)工作,并于20119月与环卫处签订无编制劳动合同至今,个人档案当时安置在播阳镇zf,党组织关系转移手续没有办理,还一直在播阳镇党委。

    工作编制问题一直深深困扰着我,让我无法得到应有的待遇。我无数次向化州市委编办、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退役军人事务局、人社局、信访局提出落实编制的诉求,但所有手续都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递交了,依然没有得到落实,为此,我辛辛苦苦工作30多年,一直没有编制,让我觉得非常寒心!

             2021年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向化州市委编办提交的《关于落实参战退役军人陈进祥事业编制的请示》中提到,我陈进祥参与自卫还击战有功于国家,战后返乡积极参加各项事业建设,有益于人民,其功可歌,其情可酌,为了响应国家优抚参战退役军人的政策,妥善做好退役军人安置相关工作,恳请市委组织协调有关部门进行调查研究,并根据事实和现实情況,给予我陈进祥事业编制。后来,化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回复我,这份请示已经化州市委书记邓泽友批示,交由化州市委编办处理,可是至今三年了都没有落实,如此对待国有功之人实在没有天理!

             在此,恳请茂名市领导予以重视,早日落实我的事业编制,让我也能够得到国家和社会的尊重和优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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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4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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