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系高州市石鼓镇黄溪山村委会岭尾村的村民,我们村有40多亩渔塘,去年租给人养鱼,当时公示的合同内标明是不做光伏项目的。没想到最近光伏老板拉了很多做光伏的柱子到鱼塘那里开工,村民才恍然大悟,竟然是村长偷梁换柱,暗中将鱼塘承包给光伏老板了。
当时,村里租给养鱼老板的合同公示后就没有任何消息了,也没见有人来养鱼,不久村长就拿着一张白纸挨家挨户地找村民签字,说是把难耕种的水田承包人做光伏的签名,还有搞不动产登记。没想到这都是村长的幌子,其实就是暗中将鱼塘承包给光伏老板,村民对此毫不知情。直到现在,光伏老板来开工,村民才知道真相。村民看到邻村在鱼塘做了光伏项目,整个渔塘插满了水泥桩,导致渔塘二十几年无法使用,如果项目烂尾,村民该怎么办呢?现在不仅占用农田铺路运输光伏材料,还破坏公路没修复,导致鱼塘面积缩小了,而且青苗费也没有赔偿给村民,最主要的还是光伏项目还没取得审批手续,没有经过大部分村民的同意,完全是村长强行推进,因此村民坚决不同意这种坑害村民利益的事情发生。
村民强烈要求引进的所有项目都必须经村民同意,必须要进行财务公开,恳请上级ZF主持公道,追究村长责任,以维护村民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