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许光书记:
感谢您百忙中阅读此信。 我们是信宜市东镇陈锦垌育龙湾小区的业主,长期以来饱受开发商的欺凌,主要有以下几件事: 1、开发商开建第三期商品房和别墅,企图申请全部加高多卖钱,但改变了规划和加大了容积率,被一部分业主反对,申请未通过,暗中又生一计,冒用业主签名,改为商品房加多幢数,别墅统一加高一层,一样卖多钱了,加大了容积率。目前已基本建成,住建局等有关部门只眼开只眼闭,把关不严。
我去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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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哇{:1_261:}{:1_261:}{:1_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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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高一层,不用审批吗,相关部门去哪了?
这个也是太壮观了,很牛的开发商
不良商家真多,买什么都要睁大眼睛看清楚了
买了这些不靠谱的开发商的房产,后果严重呀
关注
开发商太黑了
又系开发商。。。。。唉
大剂,无良老板够黑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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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b] 我们恳求党和政府为老百姓作主,尽快出面,要求开发商依法解决上述几个问题,该退还的退还,该补偿的补偿,该办证的办证,该修理的修理,该规范的规范。[/b][/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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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针对育龙湾小区目前发生的多个问题,希望许光书记能给予关注,请求许光书记为我们育龙湾的业主们作主!
同时,我们希望信宜市政府能够组织召开一次协调会,建议会议安排如下: 一、会议时间 我们听从党和政府的安排。 二、会议地点 由市府办决定,建议是可容纳200人以上的会议室。 三、参会人员 1、市委、政府、人大、政协、纪委五套班子负责人,检察院、法院负责人,住建、房产、国土、工商、质监、地税、公安、消防等职能部门负责人,供水、供电部门负责人; 2、信宜市亘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彦敏,或授权委托人,或过半数股东; 3、信宜市亘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法人代表卢彦聪,或授权委托人,或过半数股东; 4、育龙湾小区23名业主代表; 5、新闻媒体记者; 6、100名旁听群众。 四、主要议题 1、由住建局报告重新审查更改规划审批程序,展示有关依据,特别是业主签名,如审批不当,由业主代表提出对1-11幢和别墅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2、由开发商出示停车位报建手续,出示有关证据,住建局、消防审核确认。由住建局、消防研究是否合法合规,如不合法合规,提出处理意见,各方讨论决定。如合法合规,由开发商和地税局、工商局、房产局确定开发票日期和办理产权证日期; 3、 由开发商、住建局、质监局出示已验收楼房合格依据,出示有关证据,不合法合规的,提出处理意见,业主代表提出对有关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4、业主代表提出对公共通道瓷砖脱落的处理意见为立即全部拆除,2016年春节前拆完,春节后全部采用挂墙工艺重建,2016年6月1日前完工,并完成质量合格验收,全部由开发商出资,并提出对1-11幢业主的补偿方案,各方讨论决定; 5、由房产局、地税局、国土局报告办证和住宅维修基金缴存情况,开发商报告已交费已纳税情况,出示有关证据,各方讨论决定处理方案,责令开发商最迟交费、纳税日期,决定各幢最迟办好证的日期和缴存住宅维修基金的日期; 6、责令开发商立即发放已办好的房产证(办理按揭的,发放房产局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住宅维修基金存折,并解释压扣原因。未办好的,除必须由开发商代缴的,剩余钱款3日内发还业主,如怀疑发生挪用等违法犯罪行为,由公安提出处理意见; 7、由开发商报告供水供电合格验收和改造情况,出示有关证据,业主代表提出水表到户处理方案,由住建、质监、供水、供电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各方讨论决定; 8、由开发商提交多收物管费,收取水电增容费、楼宇对讲费,红外报警费的合法依据,没有,3日内全部退还,工商局提出处理意见; 9、由纪委、检察、公安研究开发商和有关职能部门有无违法违纪,是否要追究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的违法违纪责任。 10、由市委、政府牵头,组织人大、政协、纪委、住建、房产、国土、工商、质监、地税、公安、消防、供水、供电成立联合工作组,监督落实会议有关决议,并每周五向育龙湾业主们公布进度情况。 五、会议要求 1、会议由市府办主持; 2、各方参会人员按时出席,不得缺席; 3、会议全程录音录像,由市府办作好会议记录,形成有关文件,各方签名盖章生效。 育龙湾小区23名业主代表 2016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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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 6、开发商多收费乱收费,属于建设成本的水电增容费,楼宇对讲强收了,物管费也从交楼前开始收,不交费就不交楼,还违法停水停电,交了也只是开一张收据。工商局、税务局、供水供电等有关部门也不管。[/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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