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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2016年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 锦标赛的通知

    2016-04-29 20:15:19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5900




    关于举办2016年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 锦标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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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落实全民健身国家战略,积极响应省政府《关于加快体育产业发展促进体育消费的实施意见》,弘扬中华传统龙狮文化,推进我省传统龙狮、麒麟的普及、提高和发展。经研究,定于7月在茂名市举办2016年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锦标赛,现将竞赛规程印发给你们,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积极发动并组队参加比赛




    2016年广东省传统龙狮、麒麟锦标赛竞赛规程

    一、主办单位

    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广东省龙狮运动协会


    二、承办单位

    茂名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三、协办单位:

    茂名市社会体育与训练竞赛中心

    茂名市武术协会


    四、竞赛时间、地点:

    (一)比赛时间:

    2016年7月19日(名次赛)

    2016年7月20-22日(等奖赛)

    (二)比赛地点:茂名体育馆

    (茂名市油城四路8号大院体育中心内)


    五、竞赛项目:

    (一)男、女子组传统舞龙(单龙比赛)

    (二)男、女子组传统南狮(单狮比赛)

    (三)男、女子组传统北狮(双狮比赛)

    (四)男、女子组传统麒麟(单或双比赛)

    (五)群赛项目(三头以上、含三头),只限等奖赛。


    六、参赛单位:

    各市、县、体校、社区、乡镇、协会、学校、武校等单位组队参赛,参赛队伍不限。


    七、参加办法:

    (一)本次比赛不限制报项目。

    (二)本次比赛不设比赛现场增报项目。

    (三)比赛出场顺序由组委会统一抽签,以秩序册的排列顺序为准。

    (四)报名表必须加盖参赛单位公章。

    (五)参赛服装、比赛器材、队旗、播放音乐等自备。

    (六)如发生伤病和其它原因需要更换运动员,须持有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在联席会议上向赛事组委会申报,根据实际情况,按有关规定办理。

    (七)运动员参赛时必须携带第二代身份证原件进行检录,比赛中如发现参赛代表队或运动员有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行为者,大会技术监督、总裁判长有权核查,经查情况属实,即取消比赛成绩,收回奖杯、证书并通报批评。

    (八)参赛人员必须遵守大会的各项规定及运动员守则、教练员守则,不得干扰裁判组工作,如出现对裁判员不尊重或不文明行为以及在赛区捣乱、罢赛等恶劣行为者,即取消该代表队(或运动员)比赛资格及所获得全部成绩,并收回奖杯和证书,同时给予通报批评。

    (九)参赛人员须爱护比赛场馆内外的公共财物、设施,如有损坏须照价赔偿。

    (十)参赛人员在比赛期间须自行购买人身安全意外保险。如在比赛期间发生伤病及意外事故者,一切后果自行负责。

    (十一)参赛单位须签署《自愿参赛责任书》(附后),由领队或教练员签名并加盖公章,在报名时交赛事组委会。


    八、参赛人数:

    (一)舞龙:每队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替换队员和鼓乐手共16人,上场比赛人数不得超过14人。

    (二)南狮:每队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鼓乐手共10人,上场比赛人数不得超过8人。

    (三)北狮:每队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鼓乐手共12人,上场比赛人数不得超过10人。

    (四)麒麟:每队报领队、教练员、运动员和鼓乐手共10人,上场比赛人数不得超过8人。

    (五)群赛项目(只限等奖赛):鼓乐手不得超过6人,报名表可参照大会报名表自制,但必须电脑填写,手写无效。


    九、竞赛组别:

    (一)成年组:1956年—1985年(31岁—60岁)

    (二)青年组:1986年—1997年(19岁—30岁)

    (三)高中组:1998年—2000年(16岁—18岁)

    (四)初中组:2001年—2003年(13岁—15岁)

    (五)小学组(只限名次赛):2004年—2006年(10岁—12岁)

    (六)小学组(只限等奖赛):2004年—2009年(7岁—12岁)

    (七)幼儿组(只限等奖赛):年龄6岁以下(即2010年以后出生)

    注:根据队员实际年龄和就读年级报参赛组别


    十、竞赛办法:

    (一)竞赛规则:

    1、传统舞龙、北狮比赛参照国家龙狮总会审定《2002年国际舞龙舞狮竞赛规则》的办法执行;

    2、传统南狮比赛参照2003年中国龙狮运动协会、广东省龙狮运动协会编制的《传统南狮竞赛规则(试行)》的办法执行。

    (二)要求:

    1、比赛前30分钟进行检录,临场时裁判长呼号3声不到即作弃权处理,不得补赛;

    2、参赛队伍不设进退场仪式,但必须行抱拳礼,裁判长鸣哨即比赛开始、计时开始。

    (三)套路比赛时间:

    1、名次赛:

    (1)成年组、青年组、高中组:所有项目均为6至8分钟;

    (2)初中组:所有项目均为5至7分钟;

    (3)小学组:所有项目均为4至6分钟。

    2、等奖赛:

    (1)成年组、青年组、高中组:所有项目均为7分钟以内完成;

    (2)初中组:所有项目均为6分钟以内完成;

    (3)小学组:所有项目均为5分钟以内完成;

    (4)幼儿组:所有项目均为3分钟以内完成。

    (四)比赛扣分规定:

    1、幼儿组比赛时可以用音乐伴奏,不得有歌词,如出现歌词扣1分(只限等奖赛);

    2、幼儿组比赛时允许派一名人员现场指挥,但不能替代鼓乐手,凡出现人员替代鼓乐手扣1分(只限等奖赛);

    3、舞龙套路可用音乐伴奏,不得有歌词,如出现歌词扣1分;

    4、南狮、北狮、麒麟套路必须用鼓乐伴奏,鼓乐手必须站在地面上操作,不得播放音乐,违反规定扣1分;

    5、传统南狮(台凳青套路)道具摆设高度不得超出2米,长度不得超出14米,违反规定扣1分;

    6、各参赛组别,不得跨组参赛,不得男、女运动员混合组队参赛(幼儿组除外),违反规定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7、参赛人数以上场人数为准,超出规定参赛人数,每人次扣1分,累计扣分;

    8、在比赛中,与比赛队伍相关人员进入到比赛场内拍摄,影响裁判组工作,扣该队比赛成绩1分;

    9、同一单位有二队参加比赛的,各队必须由不同人员组成(包括鼓乐手),如发现有相同人员,每人次扣1分(只限名次赛)。

    注:以上扣分,由裁判长执行。

    10、南狮套路必须设青和采青,违反规定由裁判员按规则规定扣1分。

    11、参加等奖赛的群狮项目可以不设青。


    十一、报名、报到

    (一)报名:

    1、报名时间:5月5日至6月10日前截止;

    2、报名表:报名表在“广东社会体育网”下载,须用电脑填写,手写无效,打印后加盖公章,将报名表、自愿参赛责任书报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地址:广州市较场西路16号,邮编:510056

    联系人:龙宇,联系电话:020-83826679、83844810,传真:020-83820274;

    3、各参赛队报名后必须将报名表电子版发送到139023036@qq.com编排组邮箱,无电子版报名表的单位不做编排,同时须填写清楚教练员本人的手机号码和地址,不得填写座机号和其他人,以免耽误联络和短信通知;

    4、逾期报名者,不接受报名;

    5、赛会信息均在“广东社会体育网”和微信公众号“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发布,请教练随时关注手机信息;

    6、大会编排组只接受参赛单位第一份正式报名表,如出现再次提供报名表,则按变更参赛信息处理。

    (二)报到和会议时间、地点:

    各参赛队伍于7月18日下午4:00在茂名体育馆召开领队、教练联席会议。


    十二、经费:

    (一)比赛免收报名费。

    (二)赛事管理保证金:为确保比赛有序进行,参赛运动队

    在报名时每队每项缴纳赛事管理保证金300元,在赛事结束后全额退回参赛队伍,如参赛队伍出现无故弃权、违反赛事纪律等保证金不予退回,用于开展群众体育活动。

    注:各参赛队伍在报名同时将赛事保证金转账到“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账户,组委会不收取现金,在转账时必须填写参赛队名称、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在比赛结束后原账号退回。

    转账资料:

    单位:广东省社会体育中心

    账号:44-036201040003024

    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市东华西支行

    (三)未缴纳赛事管理保证金的队伍不作赛程编排。

    (四)更改费用:

    1、在指定网站公布的时间截止前,如需要对所报的参赛内容进行更改,则收取更改费用,每一项更改内容须缴纳100元;

    2、名次赛在指定的网站正式公布赛程编排后,不得更改;

    3、等奖赛在指定的网站正式公布赛程编排后,提出更改要求,须在联席会议后向编排组申请办理,按更改费用收取。

    (五)参赛经费:

    各参赛代表队有关交通、食宿、器材、医疗等所需费用均自理。


    十三、奖励办法:

    (一)名次赛:

    1、各组别录取前六名,不足六队减一录取,颁发奖杯和证书。

    2、录取名次按最高分为第一,依次类推。比赛成绩得分相等,按规则规定处理。

    办法如下:

    1、如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接近有效分平均值者列前;

    2、如再相等,以无效分的平均值高者列前;

    3、如再相等,名次并列。

    (二)等奖赛:

    1、各项目组别分别设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颁发奖杯和证书。

    2、成年组、青年组、高中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7分以上(含8.7分);二等奖为8.69分—8.1分;三等奖为8.09分以下。

    3、初中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5分以上(含8.5分);二等奖为8.49分—8.1分;三等奖为8.09分以下。

    4、小学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3分以上(含8.3分);二等奖为8.29分—8.0分;三等奖为7.99分以下。

    5、幼儿组评分标准:一等奖为8.0分以上(含8.0分);二等奖为7.99分—7.5分;三等奖为7.49分以下。


    十四、领奖事宜:

    (一)由各队领队或教练员出示身份证领取。

    (二)比赛结束后,请在3个月内领取证书、奖杯,逾期不领取者,作废处理,不予补发。


    十五、食宿联系:

    各参赛代表队如需大会协助安排食宿,可与承办单位联系。(联系人:柯名定13924382388,李健波13686732631)


    十六、裁判组

    裁判由主办单位指派,不足部份由赛区选派。


    十七、本规程解释权属主办单位,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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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评论 (6)
    • 2016-04-30 20:18:51 1#

      这个也是够传统的哦,不错

    • 2016-04-30 09:10:14 2#

      这个好

    • 2016-04-30 01:22:20 3#

      届时应该会有精彩的比赛看了吧

    • 2016-04-29 23:07:40 4#

      狮王高手就来报名!!!

    • 2016-04-29 22:26:28 5#

      期待精彩的比赛早日到来

    • 2016-04-29 22:24:24 6#

      7月还有点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