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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传谣要不得,一男子因编造虚假灾情信息被拘留

    蓝心
    2016-08-05 08:50:55
    → 快速回复 点击数:5343

    8月3日,小编从市公安局茂南分局了解到,“茂名生活圈”微信公众号编辑杨某因编造虚假灾情信息,故意制造令人恐慌标题,扰乱社会秩序,被依法处以行政拘留五日。


    民警正在讯问违法嫌疑人


    2016年7月24日,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接到多位茂南群众举报,称“茂名生活圈”等微信公众号发出的《2号台风卢碧生成!大批茂名人已经准备撤离茂名!》信息,涉嫌编造虚假灾情信息,影响恶劣。该信息声称“大批茂名人已经准备撤离”的灾情表述毫无依据,让读者误以为我市发生严重自然灾害,引发强烈不安恐慌情绪。


    经网信部门调查后发现,该信息由“茂名生活圈”微信公众号首发,随后被“茂名汇”、“茂名着数”、“行走茂名”等微信号转发,信息点击阅读量超过3万次,已经造成不良影响。7月25日,有关部门对违规平台依法处理,及时制止虚假灾情信息扩散传播。


    经市公安局网警支队调查,联合治安支队查获了造谣男子杨某。经询问,杨某对编造传播假消息的情况供认不讳,据本人交代,之所以要编造消息,初衷是为了吸引眼球,借机推销旅游广告。在审讯室内,杨某对自己的行为后悔不已,同时,他也恳求网民切莫编造虚假信息,以免造成令社会恐慌的后果。


    陈警官在接受采访


    茂名市公安局茂南分局治安出入境管理大队副中队长陈健军在接受采访时呼吁:三防信息是社会公众非常关注的信息,绝不允许网民肆意对三防信息编改、添加内容。希望网民朋友上网时,要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公安机关将一如既往地打击网络造谣,有谣必治,造谣必究。


    市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明确要求,开办各类网站、微信公众号必须依法依规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尤其是编辑人员务必严格遵守互联网“七条底线”,不得造谣传谣。欢迎社会各界、广大网民依法据实举报。


    法律知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 投放虚假的爆炸性、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编造爆炸威胁、生化威胁、放射威胁等恐怖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恐怖信息而故意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编造虚假的险情、疫情、灾情、警情,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或者明知是上述虚假信息,故意在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体上传播,严重扰乱社会秩序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相关链接:【通报】关于对“茂名生活圈”等微信公众号发布不实信息




    图文:蓝心 甘杨松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10)
    • 2016-08-07 00:08:52 1#

      {:1_247:}{:1_247:}

    • 2016-08-06 13:50:24 2#

      怎么这么大胆

    • 2016-08-05 20:35:47 3#

      为了搏眼球,抵捉

    • 2016-08-05 16:30:40 4#

      抵死

    • 2016-08-05 16:03:36 5#

      五天,眨眼主过去了。

    • 2016-08-05 11:29:54 6#

      为吸引眼球,将自己搞进去,多不好呀

    • 2016-08-05 10:05:52 7#

      应该封号啦

    • 凡语

      2016-08-05 09:35:22 凡语 8#

      5天少了点,怎么也要拘个15天啦。

    • 咖啡

      2016-08-05 09:35:07 咖啡 9#

      造成社会恐慌的传谣人,必须严惩!

    • 蓝心

      2016-08-05 08:54:42 蓝心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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