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不期望这里能得到警察叔叔的回帖,只希望警察部门能看到就好,有则改之,无则加免
1、因工作关系,本人常常要走包茂高速,有天从信宜回来,到了高州泗水段,吓坏了,看到迎面有台D士头,近了看到是一警车,原来是警察叔叔在巡逻,本人只好平静下来慢慢前行,后来看到了警车从泗水高速口逆行出去了。
2、也是因工作关系,本人常常要走包茂高速,但在包茂高速2983公里200米处没有限速拍照设施,但收到了一张超速的罚单(也许我超速了),这位置刚好就是泗水高速口进口路段,如果不是那次迎面拍摄,就是隐藏拍摄,已经是不合法取证。
在此说:1、高速逆行危险,不要执法者违法;
2、高速隐藏拍摄能创收,但也害人不浅,当车辆发现有隐藏拍摄时会不自觉地反应紧急刹车,更危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