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政茂名市政府:不动产成不准动产 不作为致民怨四起
茂名市不动产登记局、不动产登记中心今年5月30挂牌成立,房产交易从此要凭不动产证。原本为“民生工程”的这一新政,施行数月已令无数市民跑断脚骨,劳尽心力,求告无门,怨声四起。
5月以前,位于茂名市新福一路38号的住户转让其商品房,过户畅通无阻。但如今,凭房产证去过户的市民,在房产交易中心和不动产登记中心来回奔波求告,均被拒绝,原因是没有土地号。原开发商早已倒闭无踪,交易所及国土局档案室又查无可查,竟一时成为历史遗留绝症难题。两个办事大厅根本没有任何针对这种情况的政策资料可查阅,问窗口人员如何办?得到的回答均是“不知道”、“无法办”,找领导也无任何答案。市民怒问是不是茂名市人民政府颁发的房产证过时了?办事人员更是头也不抬:“现在只认不动产证”。
后来同病相怜才知道,目前,不止新福一路38号办不了过户,持房产证前来过户被拒之门外的还包括新福路37号、光华北路金辉楼、茂南开发区锦华路7号、茂南开发区金城路35号、官山东路139号、人民北路文东街155号、新福路8号、尚谷车村六巷175号、光华北路83号、油城四路68号、车田街1号、官山东路113号、迎宾路128号、迎宾三街2号、文明南路8号、沿江东路3号、新福一街89号、油城六路2号、人民北路222号、官山东路113号、官山东路官山花园、人民北路文东街155号、官山东路139号、计星路29号……而打开网上的网络问政,又不仅是茂名如此,高州等地也是一个模板出来,同样是民怨沸腾。
令市民百姓眼热愤怒的是,同是老旧房产,而且几乎100%属“划拨地”的房改房居然可一路绿灯办不动产证,可买可卖。市民气愤的责问:“凭什么房改房可以办证过户?难道就公务员是人上人,老百姓不是人?”
面对自己经政府批准买卖、持有房产证的商品房成了“不准动产”,急欲变卖以改善居住条件甚至等钱救急的市民怨声载道。有房地产经纪告知,他们这几个月更是跑断了腿,到处碰壁,焦头烂额,逼无奈的业务退款已有几百万元。有人让大家看一段市民到国土局拉横幅的视频,视频上,市民打出“借着高利贷,收不到救命钱”;“请市长为百姓办事,强烈要求改革加快房产交易流程”的口号。
一个新政出台应做足功课,与旧政策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旧身份证升级为二代身份证就是典例。如果新政苛施,将令民不聊生、怨声载道。市民不满茂名不动产局,除了脸难看,事难办,没人负责无处问询之外,更恐慌后续政策不知何日可期,政府敛财坑民程度深浅。看一看听一听民声民怨,市民百姓如此煎熬无助,不动产局长们以及管着这块的局长市长们,又何能无动于衷,稳坐办公台,不管民疾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