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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你造吗?

    2016-12-07 10:44:57
    → 快速回复 点击数:3647

    我市调整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


      2016年12月1日上午,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在市政府四楼会议室召开专题会议,审议通过对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有关政策作以下调整:

      一、下调我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最高额度。两人(含)以上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购买同一套普通自住住房最高贷款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一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贷款额度由40万元调整为30万元;贷款最高额度不能超过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8倍;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最低起贷额度为10万元。

      二、加强征信管理。对借款申请人及其配偶或共同申请人在征信系统内有连续3期、累计6期未按时还款的,或有骗提、骗贷住房公积金行为的,5年内不予审批其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

      以上政策调整自2017年1月1日起执行。

      





      来源:茂名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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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户评论 (5)
    • 2016-12-07 17:04:55 1#

      调甘低,明摆迫人商贷,银行又得米。

    • 2016-12-07 17:01:13 2#

      这个算是茂名的限购吗?

    • 2016-12-07 15:15:17 3#

      妖,又受打击。

    • 2016-12-07 11:10:59 4#

      就茂名现在的房价与茂名现在的工资收入,按月供3千,供二十几年都困难,现在最高贷款额度下调为45万,真是呵呵哒。。。。

    • 2016-12-07 10:52:06 5#

      房价越来越高,可货款额度却越调越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