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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茂名高新区2017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公告

    2017-05-23 11:21:02
    → 快速回复 点击数:1523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茂名高新区决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2017年应届毕业生、往届毕业生及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人员。年龄要求为18-35周岁(1981年4月30日至1998年4月30日出生),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到2017年4月30日。

    二、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高新区七迳卫生院编制人员,安排在高新区各职能局、七迳镇政府等部门工作。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执行国家及省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三、应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备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文化程度、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行政处分未满5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人口与计划生育有关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5年的。

    3.近两年内,在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或参加广东省2015年、2016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约人员。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或者刑事处罚期限未满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不得应聘的情形。

    四、报名办法

    (一)查询岗位。本次招聘为“笔试加面试岗位”。考生须留意具体岗位要求(详见附件1)。

    (二)报名。

    报名时间:2017年5月25日至2017年5月27日,上午:9:00-12:00,下午3:00-5:00。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

    (1)应聘者须提供报名表、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户口簿、专业技术资格证、职业资格证、工作经历证明等与应聘职位条件相关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近期免冠一寸彩色照片3张。原件审核后退回,复印件存档备查。

    (2)报名者可在报名时提供本人相关工作成果复印件或电子文件,与他人合作的须注明本人参与比例。报名者须对工作成果材料真实性负责,若发现弄虚作假的,取消录用资格。

    (3)报名者须认真如实填写并仔细检查所填报的资料,资格审查贯穿于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一经发现,当即取消招考或录用资格,责任均由报名者承担。

    (4)2017年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须于2017年8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执业资格及职称证书;

    (5)报名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报名表》从茂名网站上下载(附件2)。

    (6)要求提供的复印材料统一用A4纸。所有资料均不退回。

    现场报名地址:1、广东省茂名市乙烯厂厂前大道高新区办公楼207室。联系电话:0668-2720339。

    2、茂南区官渡街道沿江路206号3楼河西工业区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668-3335998。

    (三)领取准考证时间

    领取准考证时间为6月5日至6月7日,请通过资格审核的考生自行到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科目:

    通用能力测试(综合类)。

    2.笔试时间:

    考试时间为90分钟,具体笔试时间以准考证通知为准。

    3.其它:

    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准考证参加考试。具体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准考证。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打电话(2720339)或到茂名高新区办公大楼207室查询本人笔试成绩。

    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划定。

    (二)确定面试人员名单

    在成绩合格者中,按招聘岗位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比例的,按实际入围人数确定人选。

    进入面试的人选按规定的时间、地点进行资格审核。资格审核时间在茂名高新区网站上公布。不参加资格审核或资格审核不合格者,不得参加面试,可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面试人选。

    资格审核提供的资料如下:

    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学历和学位、专业技术资格、职业资格、外语水平等级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

    3.岗位工作经历有效证明;

    4.其他重要业绩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原件一份;

    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茂名高新区网站公布。

    通过资格审核,具备参加面试资格的考生须作出不主动放弃面试、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承诺,同时也须作出若被聘用,保证按时报到,按要求履行满最低服务年限职责的承诺,违背承诺的记录在案,后果自负。

    (三)面试

    面试工作严格按《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面试工作规范(试行)》有关规定,统一时间进行。具体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四)成绩

    参加笔试加面试岗位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考试总成绩按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3位。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笔试成绩仍然相同的,按面试主评委给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六、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合格考生中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可依次递补体检人选。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关于调整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等规定执行。具体体检事项由各地人社部门会同事业单位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七、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八、公示

    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在茂名高新区网站进行公示,同时在招聘单位明显位置张贴,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经审核和审批后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其他事项

    1.凡弄虚作假者,不论何时发现,一经查实,即取消资格;

    2.其他未尽事宜,由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招聘职位

    2、报名表



    茂名高新区党政和纪检监察办公室

    2017年5月11日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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