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化州市那务镇那冰村民委员会调华坡村[u]叶家玖[/u]、[u]叶飞庆[/u]父子,在调华坡村占地建房120多平方米,楼高五层,建筑面积约600平方米。该房建设开始于2016年10月份,2017年建成主体,现已装修完毕,尚未进住。该房属于典型的三无违章建筑,没有建设用地许可证,没有用地规划许可证,没有工程规划许可证,没有经任何部门批准。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村建办、国土所以及那冰村民委员会及其有关官员,均明知叶家玖、叶飞庆父子在进行违章建设,而且有严重的土地侵权纠纷,但没有任何部门过问过、处理过。上述部门从来没有给叶家玖、叶飞庆父子发过停工、停建通知书,也没作出过任何处罚决定,甚至不到过现场。化州市那务镇人民政府、村建办、国土所以及那冰村民委员会的官员均涉嫌渎职失职,应依法立案查处;叶家玖、叶飞庆的违章建筑应依法予以拆除!
违建房屋详情请看现场照片。
二O一八年五月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