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白区沙院镇政府官员耍权力任性不作为
我们一家针对柯晓文建房不给我父亲在世时所建的住宅留滴水所发生的相邻权纠纷,从去年至今,因为电白区沙院镇政府官员耍权力任性与不作为、乱作为,处理不公,帮对方撑腰。(因为镇政府官员向全世界宣布柯晓文建房属于违建,宣布控停,结果继续袒护着恶者继续违建,对方以为自己违建是合法的,所以对方竞然有组织、有预谋出手打我。)
这一年多以来,我们夫妻二人已多次向沙院镇及电白区有关部门口头以及书面投诉,并已申明——
我与柯晓文同为沙院镇木苏村委赤米村人。柯家规划新建5层的住宅房屋正座落在我父亲在世时所建住宅前右侧。对柯家这块建房用地,及建成什么样的楼房,我们也没有任何异议。
问题是,以柯家建房所捣制出来的地梁为依据,将来其家的住宅除占压我父亲所建住宅二分之一(这部分没了采光)的面积外,从柯家的地梁到我父亲所建住宅门前阳台的距离(见光距离)仅为20多公分。这个距离影响排水。这明显侵害了我们一家的相邻权。
这是我们一家所争议及向地方政府投诉,迫切要求维权的焦点。
其实,这个问题,瞎子也能想得到:这种情势一旦形成,将给我们一家生活起居造成永久性伤害:一、出入不便;二、失去采光;三、影响地面排水;四、柯家(5层)的檐水将直接泄入我家阳台而造成我家(3层)水浸屋。
因此,从柯家准备捣地梁时起,我夫妻二人就开始投诉,祈求地方政府部门可怜可怜,也给我们一家一点生存的机会,希望政府部门出面调理一下,让对方在规划新建住宅时离开60公分的滴水距离,即两屋前后之间仅60公分的间距。
令人气愤的是,就这么一点生存的诉求,一年多来,沙院镇政府至今也无法认定谁是谁非,因而也无法作出明确的处理。
事实上,因为我的投诉多次,沙院镇政府的官员也是有到现场作所谓调处的。
镇村建办、国土所等部门若干人及镇政府主管副镇长等所组成的所谓“调处领导小组”,在多次的现场调处中,镇政府有关部门认定柯家新建住宅为违章建筑物,并责令停止施工。
从这个层面来看,这是沙院镇政府不愧为人民政府!政府终于出面为我一个普通百姓维权了!!
然而,随后而来的问题却让人难以置信,也令人气愤——
事隔几天,对方又动工;我们被逼又投诉求助;
事隔几天,对方又一次动工,我们被逼又一次投诉求助;
对方动工不停,我们投诉求助不止,事情没完没了!
时至今日,沙院镇政府有关部门却把此事束之高阁,爱理不理。
如今,沙院镇政府的官员却反过来明而确之:公有公理,婆有婆理。如果要拆柯家的违建,你们的房屋也要拆!
各位请看我们的求助备忘录(摘录)——
——2017年11月23日,沙院镇村建办、国土等有关部门组成的执法人员到现场。给对方作出“办好所有使用证后再建,必须停止一切违建行为”的口头说明。当镇执法人员离开后,对方继续施工打桩。
——2017年12月19日上午10点钟,由镇政府牵头,组织国土所、村建办、综合维稳办及村委会联合组成调解小组。再次给对方作出:要办好一切有效证后再动工,否则拆除的决定。
——2017年12月21日,对方又施工开建。我们又一次打电话向沙院镇长梁禄、国土所长黄景年、村建办主任崔燕进行投诉求助。村建办主任崔燕给我们回复两句话就挂机。
第一句话:“整个沙院镇100多个自然村,不可能管得了,除非你家给一间房给我,我派人在你家蹲守”,
第二句话:对方已倒好地梁在地无法处理,要等他们立柱建墙后才能处理。
——2017年12月29日,我把“关于在建违法建筑投诉书”(因为镇政府认定对方未办理任何相关准建手续)分别送达沙院镇长梁禄、国土所、村建办。要求对方停止施工,建议双方调解好作出留置滴水距离后才能动工。
——2018年1月29日,我把“关于维护房屋采光权排水权的投诉书”分别送达沙院镇委书记黄明辉、镇长梁禄、副镇长毛学宽、村建办副主任黄波、信访办谢金河及国土所长黄景年手中,同时向电白区国土局信访室、区城建局督查违办及区信访局进行滴水(排水)相关维权诉求。
——2018年1月30日,根据区相关部门告知的区接访日到区信访局上访。当天区统战部陆小莉常委接访。她当场答复:即向区各职能部门转办,尽快处理,否则让对方建成更麻烦。
——2018年2月3日(星期六),区查违办领导车耀辉通知,早上9点到镇村建办进行调解。现场有毛学宽副镇长、村建办主任崔燕、国土所长黄景年和区查违办人员。然后,副镇长毛学宽宣布采光权不予采纳,解决排水权问题。但是,毛学宽副镇长对解决滴水问题,说:“这个要问农村村民风俗”才行。也许,因为找不到农村风俗的相关条款,镇政府也找不到规划滴水留置的依据,我们的维权被镇政府挂了起来。
——2018年2月25日,接到任禧文镇长通知:2月27日上午十点到镇调解。区查违办车耀辉主任、副镇长任禧文、国土所所长等人员又到现场查看,车耀辉主任和任禧文镇长亲自量我家阳台外墙至柯晓文柱铁只有35公分,并说要柯晓文尽量缩柱铁再能继续施工。
——2018年3月12日,对方再次抢建,木工在场教模板,我立即打电话给镇村建办崔燕等人投诉求助。一位曾参与调解的副镇长很不耐烦地劝我们夫妻二人不要太执着,相让一下,也给他留点面子,别去争那几十公分了。
——2018年3月14日,无计可施的我,通过茂名论坛进行网络问政。
——2018年4月8日,基于媒体压力,沙院镇政府有关领导直面回复“控停”。
——2018年4月24日上午8时左右,对方又开始抢建,我们又一次求助。电话一直打到10点,到了11点钟左右才有人过来现场制止。
——2018年4月30日,对方就利用“五一”假期开工抢建。当时我们夫妻分别向相关职能部门打电话投诉。这个时候所有手机不是关机就是打通没人接听。为了求助只好试着给这些打过的手机发信息告知他们。为了求助,又只好给茂名日报记者打电话求助。最后,梁镇长和任副镇长及国土、村建一共四人来到现场,这时,接报的记者11点钟左右也到现场。镇政府这些官员除当场制止对方施工外,并当着记者面说对方再继续建设则马上拆除。
——2018年5月31日,对方又在抢建……
2018年6月12日对方又在抢建,把楼梯台阶模板做好,我向沙院镇任禧文镇长和电白区查违办车耀辉主任投诉,他们说:“如果捣成柱之后我们都可以组织人员拆除,目前对方还没有建成型,我们每年拆除的都不少。还说你发现他建你就打电话给我行了。”
2018年7月11日18点,对方又在抢建,我打电话给沙院镇委书记黄明辉和镇长任禧文,电话一打通,就拉黑名单了。后来我老公打电话给车耀辉主任和任禧文镇长,19点左右任禧文、崔燕、黄波都到现场,可是没有阻止违建施工,还在插着手像监工似的。20点我回到家门口,刚一下车,就被柯晓文的母亲、柯晓文的老婆杨丹蓉,还有柯晓文顾来的打手杨小兰共三人打我。
根据《民法通则》第八十三条规定,不动产的相邻各方,应当按照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
请问:在这场无休止的纠纷中,我只向政府部门提出维护住宅仅仅60公分的房屋滴水权过分吗?
沙院镇政府明知如果柯家五层住宅按其家的规划(未获核批)的状况建成,会给我们一家的住宅造成永久性伤害,影响我们一家的生活及生存,并认定为违章建筑的情况下,却阳奉阴违,放任自流,不仅违背《民法通则》所要求的有利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精神的情况下,却不肯也不愿意在这场纠纷中“正确处理截水、排水、通行、通风、采光等方面的相邻关系”,不及时为我们一家排除因此带来的伤害。
乌呼!!你们看吧——这就是沙院镇政府官员的为民执政水平!这就是沙院镇政府官员在农村基层执政的嘴脸!
沙院镇的政府官员如此权力任性,不作为、乱作为谁来管?
受害人: 梁翠华
联系电话:13686785799
2018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