碧水湾一期小区涉恶分子造谣惑众 2018年11月7日,自称“碧水湾业主”的人在茂名网“网络问政”平台上以“举报富新物业杨靖总经理”标题造谣惑众,张显诽谤之言,反映失实情况,请政府媒体严格把关,把握事实真相,不让造谣之言,诽谤之辞蛊惑网民,混淆视听。 事实与理由: 茂名市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是茂名市政府物业经营管理中心属下国有控股企业。2018年1月2日因前期物业突然撤场,富新物业公司于1月13日进场接管物业服务工作。进场时业主在西大门挂横幅并列队欢迎富新物业公司进场。 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是我茂名市世和房地产公司开发的早期楼盘,业主进住后因迟迟领不到房产证,小区里的一些热心公益业主(大都是公务员或国企骨干,如工程师或经济师之类)因组织向开发商维权而于2014年成立第一届业主委员会。 多年以来,业委会代表业主维权,全部都领取了房产证,得到了广大业主的支持。但是,作为开发商管理物业当初为了房产更易销售,确把物业费定得过低了(0.68元/平方米加分摊)。开发商物业公司为了能够达到提费且能“长治久安”的目的,扶持了一小撮人反对业主委员会,一这些“皇亲国戚”一直都在进行罢免业主委的斗争。 富新物业公司进场后,十多个“皇亲国戚”便要求物业公司要支持他们进行罢免业委会的斗争。当我们物业公司表达中立的立场时,他们便不高兴。他们眼看广大业主支持富新物业公司留任物业管理和提费的投票过半数时,他们又利诱我们说只要我们帮助他们成立新的业委会,他们可把物业费提高到2元/平方米给物业公司。我们说物业费不是谁说提费就提费的,是要超过半数以上业主投票同意才能够提费的,他们恼羞成怒,便走上了造谣和诽谤物业公司和继续对抗业委会的道路。 2018年2月9日,一小撮人便伪业委会届满的证据骗取居委会加意见后在小区内张贴《关于碧水湾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期未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报告》发动换届。后来,他们伪造的证据被一些业主揭穿,街道办、房产局、发改局才弄明白了业委会是五年还没有到期的真相,他们三番五次上访都被认为是无理取闹、甚至是寻衅滋事。他们无奈之下,便在小区制造事端,大闹、打砸物业办公室。站前派出所因9月7日我公司在茂名网的“问政”平台上发贴后,派出所才加紧了办案速度,于9月15日对其中一个肇事者进行了行政拘留,碧水湾一期业主无不拍手称快。 自称“碧水湾业主”网名的人在“网络问政”平台上造谣诽谤物业公司,业委成员均已被市房产局、街道办、发改局查明是情况失实。他们正是因为房产局、街道办、发改局认为他们无理取闹得不到任何部门支持的情况下,他们便在小区内挂“房产局不作为、站前街道办不作”的条幅。 正如他们在贴中所发泄不满房产局及有关人员一样,根据他们在小区业主群中所发他们团伙到站前街道办上访时手机视频显示,他们也威迫街道办同志宣称要去区政府告街道办不作为。总之,哪个政府部门认为他们无理取闹,他们就对谁有意见,他们就会去告谁。 所有这些事实都表明,自称“碧水湾业主”的发帖人所反映的情况失实,是造谣、是诽谤、是诬告。我们将保留起诉他们侵害名誉权的权利。 茂名市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11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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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装这个充电桩是否需要业主知道,授权才能去安装,这是业主公共地方,如果不是业主公共地方,市城管局是否审批了
大家可以在这里看出富新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杨靖已经违规任命了,杨靖私下开设了富熙物业公司,这是在物业行业众所周知的事情
quote:碧水湾 发表于 2018-11-11 14:07 资深大奖造谣,望有关部门查处对造谣生事者绳之以法
资深大奖造谣,望有关部门查处对造谣生事者绳之以法
大家打开大图来看,业主下跪也得不到茂名市房产局领导的处理意见,只会说不是他们权利的事情
quote:资深大状 发表于 2018-11-10 12:55 实属造谣惑众!
实属造谣惑众!
实属造谣众!
请问上海银湾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是否退出这个竞标,是你们不愿意接管还是什么原因
柯伟龙之流已被公安机关打入了黑名单,这样的人造谣有谁信???
柯伟龙这班搞屎棍整天在小区造谣惑众,不但自己不交物业费,还唉使人不交,唯恐天下不乱。因打砸物业办公室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了五天,还死不悔改!还到处告状,街道办不理叫告街道办,房产局不理又叫告房产局,三番五次扰乱社会秩序,寻衅滋事。政府应将柯伟龙这班恶势力绳之以法则我们碧水湾一期业主将大快人心!!!
富新物业公司法人代表总经理杨靖在2016年通过私人茂名市富熙物业公司进驻碧水湾,结果给茂名市茂南区站前街道办认定违规,现在2018年又通过伙同茂南区健康路碧水湾一期业委会李朝霞,陈亚年,唐亚生等所谓的业委会成员勾结,围标,用停水停电方法恐吓业主签名同意富新物业进驻碧水湾管理,在我们业主行走法律途径期间,现在又采取停水停电来恐吓业主,逼业主去交高价的物业管理费用,多次去茂名市房产局,得到物业管理科长陈志冬答复是他们没有权利去管,你们合同投票签名真假也没有权利去管,他们停水停电房产局只能够尽人道主义,去帮你协调,点解在2018年9月30日发的茂名市物业专项整治工作的文件,就开始不停帮富新物业杨靖完善手续,之前没有同意备案,现在又备案。
如果作为茂名市政府国资委的下属富新物业公司都可以乱来,甘茂名物业还有规矩吗?
富新物业收入了物业费用,居然还把业主的收益广告费用也私吞了,还有消防器材没有检查过,业主试过发现消防管道没有水的,还有房产局陈志冬科长说不会给富新物业备案,结果出台整顿物业文件后,立马就给富新物业备案,陈志冬科长说不会理会业主签名真假等,只要有材料来他们都可以备案,这算渎职吗?请茂名市纪委严查茂名市房产局陈志冬等人渎职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