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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碧水湾一期小区部份业主造谣惑众

    2018-11-11 17:45:37
    → 快速回复 点击数:29101

    [align=center]致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回复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贵局发来关于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3栋1501房柯先生向贵局投诉我公司的函收悉,现我公司回复如下:


    一、柯先生投诉说我公司与茂名市方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物业合同、说车位管理费由方盛物业公司收取,这纯属无中生有、血口喷人

    据了解茂名市方盛科技有限公司根本就不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公司,我公司怎么可能同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管区域只能由一家物业公司实施管理,也不得把物业管理项目整体转包,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吧!所以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车位管理费属于物业费,该费用是停车场保洁和维护停车秩序的人工费用,30元/车位/月已是全市最低标准的车位费了。车位费的收取是同住宅物业费一起收取的,怎么可能会让车位费给其他物业公司收取呢?这是毫无事实依据的,分明是无中生有、血口喷人。


    二、柯先生投诉主题是物业公司乱收费,第一季度已业经贵局调查不存在此现象,第二季度起已实行新合同的大包干,没有其他分摊费用,怎么会有乱收费呢?此次“投诉”又是翻版的“炒冷饭”,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投诉不符合事实的不法分子作诽谤和寻衅滋事论处,绝不手软

    从今年4月13日起的物业费按照大包干的方案,经过业主大会双过半通过的包干收费标准,其平均价不足1.2元/平方米。这比贵局茂价〔2012〕347、348号文件电梯房指导价的中等价1.2元/平方米(不包括分摊)还低。没有分摊了怎么还有“乱收费”之说呢?而柯先生投诉中,也说不出所谓“乱收费”,乱在哪里?详见附件《茂名市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布表》和《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物业管理合同》(2018年7月9日签)


    三、“小区本无事,恶人自扰之”,这是大多数业主都知道的情况

    柯伟龙在碧水湾一期QQ群(500人群)号称“霸龙”,已经让大多数业主觉得他够“霸道”了。在微信群(411人群)又经常用各种“恶棍”的昵称恶毒攻击业委成员,恶毒攻击物业工作人员(详见部分截图),大肆造谣惑众,混淆视听。为继续谋取开发商给予的私利,假借为业主维权的名义,纠集小区的十多名恶意欠费业主,以推翻现任业委会和赶走新物业公司请回前物业为目的,造谣业委会已到期需要经费重选业委会为名,欺骗不明真相的业主80多户捐款2万多元作上访经费和拉横幅等扰乱物业管理秩序经费,有组织、有预谋地不断到街道办、房产局和拨打12345投诉平台以及在网上大肆发布业委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隐私照片,极尽侮辱之能事。请政府相关部门以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罪论处。


    四、柯伟龙之流之所以穷凶恶极、来势汹汹,背后是有靠山支持的

    柯伟龙同业委会作对是从2016年7月份业委会选聘物业时开始的,因为开发商前期物业免费送两个未出售车位给他使用,从那时起,他便召集开发商在碧水湾一期的十几户“皇亲国戚”与业委会作对,声称要推翻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大挂横幅。


    直至今年1月2日,开发商物业为提费要价而撤场,小区内一片混乱,业委会经过两次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因第一次选聘的物业公司在柯伟龙等恶势力的干预下不能进场,在第二次招标选聘时,我公司才闻讯参加由五家公司一齐报名的业主大会选聘会。因我富新物业公司是国有物业公司,柯伟龙等恶势力才不敢予以阻止进场。


    我公司于1月13日进场接管物业管理工作后,柯伟龙等人要我物业公司帮助他们重选业委会,他们才支持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云云。在这方面我公司表态站在中立的立场。他们便表示不满,便到处拉拢业主挑起事端,拉拢业主不交物业费,我公司在入场前三个月0.68/平方米,每月亏损3万多元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大肆造谣我们“乱收费”,胡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今年2月23日,由柯伟龙团伙17人联名向龙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以业委会届满为名重选业委会的报告在小区张贴,他们贴出没多久就被业主撕了下来,他们以为是我物业公司撕下的,便更加迁怒我们了。

    据了解龙岭居委会之所以支持柯伟龙团伙以业委会届满为由,其依据是无中生有的所谓《茂名市碧水湾小区一期业主委员会章程》。


    根据业委会提供的《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2014年11月3日)原件显示,龙岭居委会所谓的业委会章程在选举业委会投票时根本没有这个表决事项,所谓的业委会章程即没有业主大会的表决也没有任何业主、业委成员或居委、街道办的签章确认,实属“无中生有”。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才是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并且业主同意比例为75.56%,而无任何盖印的《业委会章程》最后也有一句话“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才生效”字样,足见所谓的业委会章程纯属无中生有(详见附件《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


    《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站前街道盖有公章给业委会存档,所载明业委会的任期是五年。不可理喻的是居委会主任黎主任却视而不见,充当“判官”,说业委会到期届满了,一而贯之地支持柯伟龙等十多个恶意拒交物业费、水费的极少数部份业主企图成立恶棍业委会,驱赶新物业公司,请回前物业公司。使本来应该安静、稳定和谐的小区搞得不那么安宁。这果真是一个居委主任所要的结果?局外人百思不得其解,唯有局内人士才明白黎主任主任是与开发商有征地情结或是为了要回报她所指定的所谓“居民代表”选举她作居委主任的投票之恩(详见《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龙岭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碧水湾一期业主共708户,到目前为止,第一季度缴清物业费的683户,未交费的25户,缴费率97%;第二季度实行新合同后,已缴费508户,未缴200户,缴费率72%。这充分说明了我公司的物管工作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现象。而极小撮恶棍分子却以诽谤“乱收费”为名,大肆在微信群中造谣拉拢其他业主拒交物业费,企图扰乱小区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些人给予严厉打击为盼。


    附件:

    1、《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说明从2018年4月13日起,我公司已采取新合同大包干的标准收物业费,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2、《茂名市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布表》,说明新合同收费标准已经过双过半业主投票表决通过。

    3、《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2014年11月3日),说明《议事规则》是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是业委会任期五年成立的法律性文件。

    4、《关于碧水湾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期未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报告》,证明龙岭居委主任黎主任支持极少数恶意欠缴物业费业主制造不稳定因素,企图扰乱物业管理秩序。

    5、在碧水湾业主群造谣惑众,恶意煽动业主拒交物业费截图资料。

    6、《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公告》、《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龙岭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证明黎主任这个主任是她指定的43个居民代表选出来的,其中有她指定的开发商代表杨志强。



    [align=center][align=right]茂名市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align=center][align=right]2018年8月8日

    报料热线:13828680359
    用户评论 (1)
    • 2018-11-12 23:12:18 1#

      大家看看到底是谁造谣了

    • 2018-11-12 22:27:31 2#

      如果不是乱收费何来退费呢!真实自打嘴巴

    • 2018-11-11 17:54:05 3#

      致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的回复
      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贵局发来关于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3栋1501房柯先生向贵局投诉我公司的函收悉,现我公司回复如下:
      一、柯先生投诉说我公司与茂名市方盛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物业合同、说车位管理费由方盛物业公司收取,这纯属无中生有、血口喷人
      据了解茂名市方盛科技有限公司根本就不是经营物业管理业务的公司,我公司怎么可能同其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同一个物管区域只能由一家物业公司实施管理,也不得把物业管理项目整体转包,所有的物业公司都不会犯如此低级的错误吧!所以根本不存在这种情况。车位管理费属于物业费,该费用是停车场保洁和维护停车秩序的人工费用,30元/车位已是全市最低标准的车位费了。车位费的收取是同住宅物业费一起收取的,怎么可能会让车位费给其他物业公司收取呢?这是毫无事实依据的,分明是无中生有、血口喷人。
      二、柯先生投诉主题是物业公司乱收费,第一季度已业经贵局调查不存在此现象,第二季度起已实行新合同的大包干,没有其他分摊费用,怎么会有乱收费呢?此次“投诉”又是翻版的“炒冷饭”,建议政府相关部门对投诉不符合事实的不法分子作诽谤和寻衅滋事论处,绝不手软
      从今年4月13日起的物业费按照大包干的方案,经过业主大会双过半通过的包干收费标准,其平均价不足1.2元/平方米。这比贵局茂价〔2012〕347、348号文件电梯房指导价的中等价1.2元/平方米(不包括分摊)还低。没有分摊了怎么还有“乱收费”之说呢?而柯先生投诉中,也说不出所谓“乱收费”,乱在哪里?详见附件《茂名市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布表》和《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物业管理合同》(2018年7月9日签)
      三、“小区本无事,恶人自扰之”,这是大多数业主都知道的情况
      柯伟龙在碧水湾一期QQ群(500人群)号称“霸龙”,已经让大多数业主觉得他够“霸道”了。在微信群(411人群)又经常用各种“恶棍”的昵称恶毒攻击业委成员,恶毒攻击物业工作人员(详见部分截图),大肆造谣惑众,混淆视听。为继续谋取开发商给予的私利,假借为业主维权的名义,纠集小区的十多名恶意欠费业主,以推翻现任业委会和赶走新物业公司请回前物业为目的,造谣业委会已到期需要经费重选业委会为名,欺骗不明真相的业主80多户捐款2万多元作上访经费和拉横幅等扰乱物业管理秩序经费,有组织、有预谋地不断到街道办、房产局和拨打12345投诉平台以及在网上大肆发布业委会成员、物业工作人员、政府相关工作人员的隐私照片,极尽侮辱之能事。请政府相关部门以涉黑涉恶、寻衅滋事罪论处。
      四、柯伟龙之流之所以穷凶恶极、来势汹汹,背后是有靠山支持的
      柯伟龙同业委会作对是从2016年7月份业委会选聘物业时开始的,因为开发商前期物业免费送两个未出售车位给他使用,从那时起,他便召集开发商在碧水湾一期的十几户“皇亲国戚”与业委会作对,声称要推翻业主委员会并在小区内大挂横幅。
      直至今年1月2日,开发商物业为提费要价而撤场,小区内一片混乱,业委会经过两次招标选聘物业公司,因第一次选聘的物业公司在柯伟龙等恶势力的干预下不能进场,在第二次招标选聘时,我公司才闻讯参加由五家公司一齐报名的业主大会选聘会。因我富新物业公司是国有物业公司,柯伟龙等恶势力才不敢予以阻止进场。
      我公司于1月13日进场接管物业管理工作后,柯伟龙等人要我物业公司帮助他们重选业委会,他们才支持我们的物业管理工作云云。在这方面我公司表态站在中立的立场。他们便表示不满,便到处拉拢业主挑起事端,拉拢业主不交物业费,我公司在入场前三个月0.68/平方米,每月亏损3万多元的情况下,他们仍然大肆造谣我们“乱收费”,胡说这也不行,那也不行。
      今年2月23日,由柯伟龙团伙17人联名向龙岭社区居民委员会申请以业委会届满为名重选业委会的报告在小区张贴,他们贴出没多久就被业主撕了下来,他们以为是我物业公司撕下的,便更加迁怒我们了。
      据了解龙岭居委会之所以支持柯伟龙团伙以业委会届满为由,其依据是无中生有的所谓《茂名市碧水湾小区一期业主委员会章程》。
      根据业委会提供的《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2014年11月3日)原件显示,龙岭居委会所谓的业委会章程在选举业委会投票时根本没有这个表决事项,所谓的业委会章程即没有业主大会的表决也没有任何业主、业委成员或居委、街道办的签章确认,实属“无中生有”。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才是业主大会的表决事项,并且业主同意比例为75.56%,而无任何盖印的《业委会章程》最后也有一句话“本章程经业主大会通过才生效”字样,足见所谓的业委会章程纯属无中生有(详见附件《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
      《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站前街道盖有公章给业委会存档,所载明业委会的任期是五年。不可理喻的是居委会主任黎主任却视而不见,充当“判官”,说业委会到期届满了,一而贯之地支持柯伟龙等十多个恶意拒交物业费、水费的极少数涉恶分子企图成立恶棍业委会,驱赶新物业公司,请回前物业公司。使本来应该安静、稳定和谐的小区搞得不那么安宁。这果真是一个居委主任所要的结果?局外人百思不得其解,唯有局内人士才明白黎主任主任是与开发商有征地情结或是为了要回报她所指定的所谓“居民代表”选举她作居委主任的投票之恩(详见《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选举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和《龙岭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
      碧水湾一期业主共708户,到目前为止,第一季度缴清物业费的683户,未交费的25户,缴费率97%;第二季度实行新合同后,已缴费508户,未缴200户,缴费率72%。这充分说明了我公司的物管工作得到大多数业主的认可和支持,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现象。而极小撮恶棍分子却以诽谤“乱收费”为名,大肆在微信群中造谣拉拢其他业主拒交物业费,企图扰乱小区良好的物业管理秩序。请政府相关部门对这些涉恶分子给予严厉打击为盼。
      附件:
      1、《茂名市碧水湾一期小区物业管理合同》,说明从2018年4月13日起,我公司已采取新合同大包干的标准收物业费,根本不存在“乱收费”现象。
      2、《茂名市碧水湾一期业主大会表决结果公布表》,说明新合同收费标准已经过双过半业主投票表决通过。
      3、《碧水湾一期小区业委会成员票选结果》(2014年11月3日),说明《议事规则》是经业主大会表决通过的事项,是业委会任期五年成立的法律性文件。
      4、《关于碧水湾一期小区业主委员会到期未进行换届选举的情况报告》,证明龙岭居委主任黎主任支持极少数恶意欠缴物业费业主制造不稳定因素,企图扰乱物业管理秩序。
      5、涉恶分子在碧水湾业主群造谣惑众,恶意煽动业主拒交物业费截图资料。
      6、《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公告》、《龙岭社区第六届社区居民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龙岭社区居务监督委员会选举结果报告单》,证明黎主任这个主任是她指定的43个居民代表选出来的,其中有她指定的开发商代表杨志强。


      茂名市富新物业服务有限公司
      2018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