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是“银滩一号”业主,因今年7月8日和家人在自己套房的阳台和窗户挂上4个转让房信息横幅,被售楼工作人员“高妹” 在我不知情,未经我同意的情况下就直接找物业强拆掉。在多次向销售经理、开发商反映情况均无果前提下,我进行网上投诉。没想到 “银滩一号”开发商不仅不反省,反而对投诉者进行变本加厉的打击报复——在我的房子偷装一扇已上锁的生锈破旧铁门,以达限制我入屋目的,其品德可见一斑。
回想一下,虽暂时未去收楼,但我在2012年已交付全房款,因在自己套房内贴房屋转让手机号码,就遭到先被银滩一号销售偷拆横幅;继有开发商扬言让记者转告我:“你告诉她,我已交代物业不准她进入小区,即使她找到买家我也不会帮她办理手续”;后有开发商偷偷在我房子入户门装一扇已上锁的生锈破旧铁门,导致身为业主的我竟然连自己房子都进不了的一系列遭遇。
我于2012年全款买下了“银滩一号”A栋902房,因这个项目烂尾了11年,幸亏在相关部门在多方共同施策和支持下,于去年7月得以重启,我也经法院确认了房产权。因为决定要把这套房子出售,因此暂时没去收楼。如果收楼会产生两笔费用(一、缴纳税费42312元。二、增加缴纳补充购房款23456元,两者合计65767元),这里的“增加缴纳补充购房款”实际上是业主们无奈被迫赞助给开发商给的。按合同,开发商违约,原本要赔偿业主违约金的,结果以“开发商破产无力赔钱”为由,不仅要协议房的业主放弃对开发商的违约赔偿金,还要业主自掏腰包给钱开发商帮其重建,补交多达几万元不等的美名其曰费用“增加缴纳补充购房款”帮其建房。如果不同意签这份补充合同就不能拿到房子。试问这情况,放任全中国也找不到几例吧。
因此我并不欠开发商一分一厘钱,严格来说,烂尾楼11年了,是开发商欠我房子没交,欠我违约赔偿金没给,反倒待我去收楼时,要赞助开发商2万多。
题外话:有已收楼的业主反映,说交了税款,交了帮开发商给的“增加补充房款”,一直都没票。“银滩一号”还存在入户门、阳台门都不肯装等问题。还有部分已收楼的业主反映,开发商去其他工地拿被淘汰的破旧门帮其装上。这层出不穷的问题,让已收楼的业主们苦不堪言。记得当初项目重启后,99%的业主因怕原开发商再度失信,都反对让其接手后续工程。如今看来,广大业主是高瞻远瞩的。
恳请相关部门介入,核查此事,要求开发商进行反省,并对业主造成的侵害进行赔偿,道歉。
业主:邓女士
联系电话:198687628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