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湿病常常在女性的育龄期发病,理论上女性在怀孕和哺乳期间最好不要使用任何药物。
如果在怀孕时,风湿病的病情处于活动期,则需要通过药物来控制病情。有些准妈妈为了胎儿的健康,即便是风湿病情处于活跃期也拒绝使用任何药物,事实上这样伟大的“母爱”对母体伤害巨大,对胎儿也未必有好处。病情控制不佳的孕妇出生低体重新生儿的概率要远远大于那些病情控制良好的孕妇。所以选用合适的药物来控制病情是必要的,医生会根据药物的安全及怀孕的不同阶段作出用药建议。
为了便于理解,我们把风湿病常用药物按照安全级别分成4类:
第一类:对胎儿和母体风险最小的药物:氯喹和羟氯喹;
第二类:在怀孕期间可以酌情选择的药物:皮质类固醇类药物、柳氮磺胺吡啶、非甾体消炎镇痛药(32周前使用);硫唑嘌呤、 肿瘤坏死因子拮抗剂、 环孢素A;
第三类:对胎儿有中高度风险的药物:甲氨蝶呤、 来氟米特、非甾体消炎镇痛药(32周后使用);
第四类:风险尚不明确的药物:阿巴西普和利妥昔单抗等。
因此,在怀孕期间,不能擅自停药,也不能擅自吃药,要根据药物的安全级别合理地调整用药,最好到风湿免疫科咨询医生,既让病情控制好,又顺利地生下健康宝宝。
茂名市人民医院血液风湿科2922962